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景世云)7月3日至5日,涿鹿县人民法院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对7件非诉执行案件涉及的7处违建房屋、厂房集中执行拆除,集中三天拆除违建房屋、厂房共计200余间,面积9088.14平方米,执行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执行中,涿鹿法院执行干警和法警全部上阵,并协调公安、司法行政、城建、民政、医院、土地、乡镇等部门参与。涿鹿法院院长董继华亲自在现场指挥协调,三天时间,所有人每天从早6时到晚8时连续作战,保障了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针对这次集中执行涉及被申请人人员众多、情况复杂,参与执行人员、部门多等因素,涿鹿县法院提早做好安排,依法依规走完每一个法律程序,做好突发问题预案。7月3日集中执行行动开始后,每天早6时,各部门400多参与执行的人员全部到达执行现场,外围拉起警戒,安排值守人员。交警疏导交通,法院干警清理现场,清点物品,随后针对违建房屋、厂房进行拆除,其他部门人员按照既定分组和工作分工有序开展工作。连续三天,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执行活动圆满收官。
行动中,执法人员依法对两起阻挠拆除违建的行为进行处置,依法对一人采取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