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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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执法让失足未成年人重塑人生

    本报讯 (任寒霜 蒿腾中)“检察官叔叔,谢谢您让我学了很多法律知识,我知道我错哪儿了,今后要好好做人做事,再也不干傻事了。”日前,魏县16岁的小强拿着《悔过书》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魏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向主办检察官汇报近期思想情况。办案检察官积极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向小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后,小强感动地留下了泪水。

    据介绍,小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今年4月20日被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3日被魏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5月17日被取保候审。办案检察官在审理该案时发现,小强是一时冲动才触犯法律,又是偶犯、初犯,提审小强时,他悔罪态度良好,其家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官从“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出发,征得受害人同意后,6月24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几天后,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中,检察官向小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

    宣读后,检察官对小强进行了法律知识教育,赠送其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书籍,要求他在考验期内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定期向办案检察官汇报学习和思想情况,并督促家长加深与孩子沟通并严加管教。

    图为办案检察官在对失足的小强进行法治教育。      任寒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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