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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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被解除 赔偿金迟迟拿不到
张市法官一天就为农民工追回欠款

    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闫少婷)“真没想到,你们法官一天就帮我们追回了欠款,这次我们可以安心回家了!”5月9日下午,梁某等三名农民工拿到6万余元赔偿金时高兴地说。

    原来,申请执行人梁某等三名农民工于2014年2月与被执行人张家口某电力公司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今年3月,该公司因内部股权纠纷,无故与梁某等三人解除了劳动合同,后经仲裁部门裁决,被执行人应支付梁某等三人经济赔偿金总计6万余元。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部现代牌车辆后,迅速登记在案,并寻找该部车辆的线索。5月9日上午,执行法官在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依法询问时,发现其乘坐的车辆恰是法院锁定已久的车辆。执行法官决定对该部车辆进行现场扣押。可刘某态度蛮横,对法院扣押车辆不配合,拒不交出车钥匙及所有权证明,并偷偷指使公司有关人员将车辆的相关手续藏匿起来。为了让申请执行人尽早拿到执行款,执行人员兵分三路做工作。一路人员前往被执行人经营住所,对车辆手续证明进行搜查;一路人员前往车管所咨询车辆证明挂失补办手续;一路人员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说法。

    一个多小时后,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下,刘某最终同意履行义务,并主动拨打电话联系了二手车市场,对车辆进行现场变现,偿还了申请执行人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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