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5月16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用公正和热忱诠释司法为民
——记盐山县人民法院法官李立华

    □ 通讯员  冯峰

    本报记者 陈兆扬

    她连续3年办案200件以上,数量名列全院第一。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还改判,更无一涉信访;

    她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2016年度被省文明办命名为“河北好人”,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她1999年进入法院工作,在近20年的时间里,始终勤勤恳恳奋战在审判、执行一线,用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完美地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宗旨。

    她,就是盐山县人民法院法官李立华。

    能解开的结绝不用刀切

    去年3月21日,盐山县望树镇付李村百余名村民敲锣打鼓,将一面写有着“一身正气办案,两袖清风为民”的锦旗送到李立华手中,感谢她高效调解、秉公执法,使全村200多名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护。

    原来,当年1月,该村第七村民小组将村委会和土地承包方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返还几年前承包的土地,并承担相应损失。李立华受理案件后,得知双方因土地纠纷已闹了两年,双方矛盾积怨较深,已成为县、乡两级政府的“头疼事”。考虑到此案牵扯到200多名群众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之被告一方是村委会,李立华想,简单下判很可能进一步激化群众和村委会间的矛盾,也会使土地承包人的财产遭受损失,不利于案件执行和社会稳定。能解开的结,决不能用刀切,她决定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李立华多次到争议土地现场调查走访、实地勘查,并主动到原被告双方家中做调解工作。70多岁的李彦森是村民代表,他和李金榜多次到法院了解案件进展,每次来李立华都是接到门口,搀扶着两位老人一步一步慢慢上三楼,为他们端茶倒水,释法明理。经过一番番耐心细致的工作,李立华终于用行动和真诚感动了案件双方当事人,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件调解后,李立华顾不上吃午饭,利用村民中午闲暇在家的有利时机,在村街道上支起桌子现场办公,组织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把承包费交到村民手中。至此,一起长达两年之久、涉及200多名村民和村委会之间因土地承包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事后,李彦森老人眼含着热泪说:“第一次见到李法官时,她就亲切地叫了我一声‘伯伯’。就是这一声‘伯伯’,让我当时就觉得,这位法官能为我们做主。”

    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在农村,一些群众经常为一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闹矛盾,可就是这些小事,李立华从来都当成大事,当成自己的事。特别是针对一些年老、病患当事人,李立华总会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家人,主动上门办案、上门调解,真正把司法服务送到家,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司法的人文关怀。

    2015年夏天,一起“奇怪”的案件摆在了李立华的案头。父亲起诉儿子,要求儿子每月探望自己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常回家看看”的赡养纠纷案例在电视上看到过,但真正办理还是第一次。为详细了解案情,弄清父子二人的矛盾点,李立华多次去被告家。因被告平时在外跑车,长期不在家,李立华就连续多天利用晚上被告可能回家的时间去“堵”被告。

    功夫不负有心人。先后十几次之后,李立华终于见到了被告。看到一连找了自己十几天的法官,颇有怨气的被告将李立华请进了屋里。李立华和被告促膝长谈,了解到被告与父亲积怨很深,被告认为与前妻十年前离婚,完全是因为父亲与自己前妻关系不睦造成的,因此不愿回家,更不愿见到父亲。李立华又了解到原告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近年来思子心切,起诉目的其实是想让儿子重新回到身边。了解清楚原委后,李立华以被告为突破口,多次来到被告家中劝说,摆问题、明事理。有时,她还发动当事人的亲属和村干部,一起劝导被告。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被告终于悔悟,他惭愧地对李立华说:“李法官,这些天我一直在反省自己,你放心吧,今后我一定好好挣钱养家,孝顺父亲!”

    (下转第4版)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