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桑桂林
64岁的周玉春退休前任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现任省人大立法研究会理事、青龙法学会会长。多年的基层工作实践和对法律的研讨,他形成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法律的思维,准确运用法律解决社会经济发展所遇到的矛盾。
2008年初,青龙县委、县政府引进唐钢等6大合作商,在该县兴建山神庙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项目总投资达54.6亿元,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42亿元、税金5.8亿元,并可提供3000多个就业岗位。该项目需整体搬迁2个自然村,占地2015亩,搬迁68户房屋。
当时,一部分领导和法律工作人士认为政府搬迁没有法律依据,怕出矛盾担责。周玉春先后研究了《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地方组织法》和有关条例,提出了园区建设房屋拆迁工作行为是行政行为,所签协议是行政合同,应遵循邀约与承诺协商程序。他依据多项法条,撰写了《示范园房屋拆迁工作需理清的几个法律问题》,上报县委、县政府,得到高度重视。县委书记批示“此件政策性、指导性很强”,并批转下发,指导拆迁工作。
结果,拆迁中无一人上访,无任何遗留问题。周玉春的这篇文章后来对县城实施“三年大变样”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避免了拆迁过程的许多矛盾和隐忧。
2007年,是周玉春在县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届。周玉春深知一些自治县党政领导不会运用自治权,而习惯使用非自治县的工作方法。带着这个问题,周玉春研读了《立法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理论书籍,将研究成果写成文章,提供给县委县领导和各政府部门,唤起了全县干部运用自治权解决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意识,向上争取项目101个,争取资金13亿元。
2008年至2012年,周玉春牵头,重新制定了青龙的自治条例和多个单行条例。几年内,青龙相继解决了过去制约经济发展的交通、山区农村灌溉工程等问题。
法治建设的根本是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周玉春坚持问题导向,以超前的法治理念,厚实的法学功底,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青龙是矿业大县,2011年,当国家宏观调控钢铁产能时,他就预测到铁矿石价格将持续下降,于是写了《铁矿暴利时代已经终结,对县企业外部环境的思考与建议》,为县政府及时调整企业外部法治政策提供了依据;2016年,商贸实体经济面临危机,他又写了《地方政府对商贸实体经济怎么看?怎么办?》的文章送给政府,县政府立即通过调研,出台了相关政策。
周玉春以法为土壤,进行辛勤的耕耘。多年来,他亲自督导干部学法考试15次,到乡村讲法治课13次,为党校学员讲课8次,为行政执法部门讲课18次,为企业讲法治课8次,讲课内容涉及多项法律法规,受教育人数累计达到25万人次。为此,他被评为秦皇岛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领导班子换了几届,周玉春已64岁,可他说,在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实践运用方面,永远没有完成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