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老百姓走亲访友,免不了推杯换盏,但有人却把握不住度,醉酒滋事。这不,家住石家庄高新区的李某酒后失德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郄马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某商店有人殴打他人。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这家商店货物散落一地,男店主刘某眼部红肿。经进一步了解获知,当天中午,一名面部通红、带着酒气的青年男子摇摇晃晃来到该商店,男子说要买香烟和矿泉水。女店主拿货时,该男子言语轻佻,不断调戏女店主。在遭到女店主严词回击后,该男子恼羞成怒,当场踹倒地上的货品。女店主丈夫刘某赶来理论时,该男子又对刘某一顿拳打脚踢,致使刘某右眼受伤。随后,该男子扬长而去。
民警经过调查得知,在商店酒后滋事的男子为邻村人李某。民警随即驱车赶往李某家中,但却没有发现李某。经走访获知,李某可能在其亲戚张某家。民警马不停蹄赶往张某家。民警赶到张某家附近时,看到几名男子在门口大声说话,遂下车询问。正当民警与几名男子了解情况时,一名青年男子走过来,趁民警不备,快速挥拳袭击民警后脑和颈部,并欲对和民警一块赶来的男店主刘某施暴。为防止犯罪嫌疑人伤害周边围观群众,受伤民警强忍疼痛,在两名协警配合下将该男青年当场制服。经男店主刘某指认,该男子正是酒后滋事的李某。
经讯问,李某对其酒后滋事殴打刘某,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受伤民警身体已无大碍,在医院做进一步观察治疗。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行为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警方提醒,聚餐喝酒应当适量,切勿贪杯醉酒,以免酒后失控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郭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