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河北百旺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沙河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北百旺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地址不详,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6)冀05执23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限制出境决定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李秀玲:
本院受理你与被上诉人高进河及原审被告张建、王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冀07民终1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保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李艳龙: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冀0630民初1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涞源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暴连须:
本院受理上诉人高邑县华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超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501室)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孟希凤、衡水海江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秦海江、衡水海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杨月花诉你们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年9月14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冀01民初字655号民事裁定书,因你们地址不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未能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1民初字655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
依法查封了孟希凤名下衡房权证河西区第022033号、衡房权证河西区第022038号的房产,冻结了孟希凤对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孟小强、孟真真的应收执行款;查封了衡水海江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衡国用(2011)第0065号及衡开国用(2013)第033号、第034号、第035号、第036号的土地使用权,衡房权证路北区字第039503号、第025268号、第025279号、第007627号、第002581号、第016988号、第002584号、第005395号、第007623号及衡房权证公衡路北字第15-0116号的房产;冻结了秦海江名下衡水海江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的4000万元股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