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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悔改再行窃 被判徒刑“四进宫”

    张某出狱后不思悔改,仍妄想靠盗窃来谋取不义之财,最终弄了个“四进宫”。近日,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张某是邢台人,在北京因盗窃罪服刑出狱后,因没有正当职业,也没有生活来源,心里又打起了盗窃的主意。 2016年7月12日,张某出狱不到两个月,就来到沽源县一幼儿园门口,趁家长送孩子之际,盗窃车内财物1058.20元;同年 7月15日晚,张某再次寻找目标,在县城内盗窃他人车内财物292.90元。

    另据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自2007年至2016年,张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刑而“三进宫”,今年又因盗窃罪被沽源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而“四进宫”,等待他的是再次的铁窗生活。

    安琪 李毓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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