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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当先越天堑
——我省开展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综述

    □ 本报记者 古孟冬

    2016年春节期间,一则题为《50元一吨!宝马7系为何沦为废铁》的新闻引爆网络。说的是因涉案被扣押在成都某公安局院内的一辆“宝马730”轿车,经几年风吹日晒,其价值急速“跳水”,到了按废铁处置的地步。

    一个多月后,中央电视台播出《两千万扣押之谜》专题片。吉林省牟某2004年因涉刑案,被扣押2400多万元,现今十几年过去,案件早已终结,本应返还的扣押款却没有了下落。

    就在上述报道持续发酵的节点上,2016年3月,临城县在省内首家试点开通了联通公检法三部门的刑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为备受诟病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打了一针“强心剂”,为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开辟了一条新路径。

    之后,经邢台市直及六个县、区公检法三部门进一步试点完善,同年8月30日,省委政法委在邢台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该市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的经验做法。

    目前,以“一码全程跟踪、一网多维监督、一键即时展示、一地集中保管”为主要架构的邢台市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的经验做法,已在全省开花结果,并日臻完善。

    大胆探索  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有了新路径

    近年来,我国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虽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社会反映强烈。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已是当务之急。

    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探索形成规范有序的涉案财物处理程序,探索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成为摆在各地政法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2015年2月,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省委政法委闻声而动,要求邢台市先行先试,为全省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范例。

    “当前刑事诉讼活动中普遍存在的‘重人轻物’、‘重案轻物’执法倾向,是造成涉案财物问题突出的‘罪魁祸首’。”面对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的重任,临城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志刚不等不靠,就如何实现从“重人轻物”、“重案轻物”向“案物相符”、“案结物清”转变,由保障人权向保障物权延伸动起了大心思。

    针对以往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底数不清、数量不明问题,临城县检察院受身份证管理的启发,引入物联网思维,于2015年4月为每一件涉案财物打造了一个“条形码”电子身份证,探索建立了旨在规范检察诉讼环节涉案财物管理的电子档案库。

    “二维码信息容量比条形码大、数据类型丰富,且具抗损毁能力!”当年6月,根据邢台市检察院检察长邢伟提出的指导意见,临城县检察院将涉案财物由条形码管理变为二维码管理,并按要求试点涉案财物信息跨部门随案流转,将二维码管理涉案财物机制纳入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之中。

    新理念打开新思路。在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2015年8月,临城县检察院与公安局、法院会签了《关于实行涉案财物二维码统一管理的规定(试行)》,明确公检法三部门涉案财物实行二维码统一管理,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案件审理,直至最后的涉案财物处置,全程一码,一码到底。

    在国内首创涉案财物全程二维码管理这一举措后,临城县没有停下创新的脚步。2016年3月,在省、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依托全省政法专网,他们又率先开通了联通公检法三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

    邢台市直政法部门和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等试点县区不甘落后,也相继开通了平台。

    目前,邢台信息平台已集智能检索、电子录入、数字拍摄、柜格分配、信息共享、统计分析、环境监控、时间预警等众多功能为一身,使涉案财物信息流转轨迹全程可视、可查、可控,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实现了涉案财物信息的跨部门流转、管理、共享和监督。全程一码的管理方式逾越了工作道路中的沟壑,困扰政法部门多年的涉案财物管理难题终于破解。

    成熟运行  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有了新模式

    作为破解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利器”,信息平台的威力有多大?

    “嘀嘀……”随着保管员李斌将手指伸进门上的指纹识别器,邢台市桥东公安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厚重的保险门瞬间打开。69个智能储物柜整齐排列,夜视感应仪、红外探知仪、恒温恒湿机等一应俱全,形成360度、无死角环境监控系统,确保涉案财物保管安全。

    有一部涉案手机要移交管理中心,李斌首先在平台上录入案件和手机信息,扫描上传,之后用无损封装袋装好手机,扫描形成二维码,用二维码打开指定的储物柜,将手机入库保存,短短几分钟全套程序完成。

    李斌介绍,他们还为一线民警研发了手持终端机,在出现场时随时录入被扣押财物的全部信息,并同步拍照、录像,回来就可导入管理信息平台,更加方便快捷。

    在桥东区检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员演示了涉案财物移交流程。他们介绍说,案件侦办之初,办案人员就为每件涉案财物制作了独一无二的二维码,在随后的批捕、起诉、庭审等各个环节流转,只要扫描这个二维码,就能实现对涉案财物相关信息的全程追溯和即时查询。正是平台这一“一码全程跟踪”管理模式,确保了涉案财物流转清晰、全程可控。

    “利用平台‘一网多维监督’管理模式,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情形,仅我院一家就已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4份……”临城县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张书申说,通过平台,政法部门和案件当事人可以对涉案物品实时监督,进而形成了“党委政法委党内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检法三家相互监督、公检法机关内部监督和案件当事人监督”的“五位一体”多维监督格局。

    针对审判工作对于涉案财物法庭示证的需求,平台研发了“一键即时展示”管理模式,即智能储物柜的每一个储物格内都装有摄像头,在法院庭审质证环节,一些无法当庭出示的大型物证、特殊物品,可通过扫描涉案财物二维码,就能以实景影像形式在庭审中即时展示。

    此外,为彻底解决涉案物品不随案移交问题,邢台市提出由政府投资建设专门的涉案物资管理场所,对涉案财物实行集中保存、集中管理、集中处置。这是平台的“一地集中保管”管理模式。目前,临城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已投入使用,投资1600万元的邢台市政法机关涉案物资管理中心正在建设中。

    效果凸显  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有了新样本

    “以往出现场主要精力都放在调查取证上,对涉案财物的查扣、保管不太上心,现在必须要当场把财物信息全部录入系统,这样对当事人是一种尊重,对我们自身也是一种保护。”

    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一名民警有感而发的这段话,说明以“一网联通、信息共享”为核心的平台建立后,涉案财物管理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

    保管处置更加规范。涉案财物保管、转移、处置的全程监督,倒逼办案部门和责任人员正确履职,规范管理,解决了以往涉案财物容易发生损毁灭失问题,也防止了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信息查询更加便捷。涉案财物生成专属二维码后,办案人员或当事人可随时扫描二维码,了解财物信息或保管状态,解决了以往涉案财物“不知有多少、不知谁在管、不知在哪里”的问题。

    移送查证更加高效。在案件侦办、批捕、起诉、庭审等环节,涉案财物不必重复进行实物转移,只需通过实景影像进行核验审查,解决了以往“案走物动”影响办案效率问题。

    管理流程更加透明。通过涉案财物信息互通共享,政法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上下之间真正做到了知己知彼,解决了以往部门管理不公开、自我监督乏力的问题。

    据统计,平台运行以来,邢台市公检法三部门已向平台录入案件2001件,管理涉案物品13856件。仅以临城县平台运行前后涉案财物管理质效对比,纠违率已从11%降至2%,效果明显。

    平台建立后这些实实在在的变化,省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秘书长李永君等给予了高度评价。一些国家级媒体也纷纷报道,引来公众称赞如潮。

    今年,我省将继续从软件、硬件、制度三方面入手,使平台运行更加科学、成熟,为全国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提供一个示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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