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井陉县法院从有利于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和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出发,对原告范某和被告内蒙古某乳业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连续5天的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满意而归。
2013年9月起,被告内蒙古某乳业公司和原告范某形成借贷关系,该乳业公司先后从范某处连本带息共借1000多万元,到期后,该乳业公司未还借款。范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范某到井陉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进行诉前保全。
该庭收到诉前保全后,法官立即前往该乳业公司进行查封冻结。之后,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不景气,资金周转紧张,若一次全部偿还将面临破产倒闭。根据这一实际情况,为了既保障企业的生存发展,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庭长刘海强积极谋求解决良策,建议范某走调解之路,双休日仍继续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连续5天的努力,终于在2016年12月28日对所欠的1000多万元达成协议:该乳业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前给付范某借款100万元,剩余借款在2018年9月底前,分若干次付给,该公司下属的某分公司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能按约定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这样,不仅缓和了双方关系,而且范某可以陆续收回借款,该乳业公司也能够继续生产,促进发展。
李忠勇 李羽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