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景文 王云先
“过了半辈子穷日子,现如今总算有盼头了,自从办了扶贫资金股份合作协议公证,俺不但成了津龙公司的员工,一天拿六七十块钱,每年还能领到1200块红利。”景县龙华镇贾吕村贫困户贾某说起这些,脸上洋溢着笑容……
在景县2016年的1000多户扶贫对象中,像贾某这样办理了扶贫资金股份协议公证后,既能到公司打工领工资又能在公司分红的农民兄弟还有很多,他们手上的公证书就成了迈向小康之门的通行证。
2016年,国家下拨景县1300余万元的农民扶贫资金。该项资金如何发放?景县摒弃以往一次性输血式扶贫的做法,力求做到不但精准而且有效,不但有效更要安全。他们通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把扶贫资金投入企业入股,扶贫对象在企业分红,并且企业优先录用扶贫对象家庭成员到企业打工,这样不但使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应,也有利于企业发展。于是县里选择了两家规模大,效益好,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农业开发公司分别与1200户扶贫对象签订了《扶贫资金股份合作协议书》。为保证资金安全和协议的切实履行,该县根据发展产业化,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时的经验,把该项工作交给县公证处完成。对此,景县公证处不辱使命,认真采集和审查企业和扶贫对象的信息,反复推敲协议条款,最大限度符合双方利益,尤其保证扶贫对象应享的权利,确保资金安全,并且让协议双方切实清楚协议内容,真正做到自愿、自觉。
由于公证处工作细致认真,使双方顺利签订了协议,并办理了公证。截至2016年11月底,该公证处将1200件公证全部办结,并将公证书发放到各家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