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代娜)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一起金额逾2亿元的特大跨省网络传销案。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吴某等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至11年,并处罚金13万元至50万元不等。其中,主犯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自2012年始,被告人吴某创办“中国为民教育网”,以提供教育资源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一定价款购买该网站“教育视频”来获取加入资格,并设置多种“奖励”模式,诱导会员大量发展下线。截至案发,该组织已发展会员十余万人,累计注册54万余单,吴某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其余13名被告人均积极发展下线,在该组织相关活动中担任重要角色,涉案金额几十万元至上亿元不等。
法院认为,吴某等14名被告人以提供教育资源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教育视频”获取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