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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搜查,剑指“老赖”

    □ 本报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刘黎明

    “经本院依法搜查,已经依法扣划了你拖欠的全部欠款,鉴于你未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隐瞒收入,规避法院执行情节严重,决定对你处以3万元罚款。”12月12日,孟村法院执行二庭法官刘英欣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宣布。

    去年3月,被执行人王某以生意急需用钱为名,向薛某借款18.4万元,约定4个月还清。借款到期后,王某并未偿还。薛某多次催要,王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薛某于当年10月向孟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十日内偿还薛某借款18.4万元。但王某并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

    今年1月,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孟村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并通过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王某的财产状况,发现王某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上仅有100多元存款,且自2015年8月开始就再也没有交易记录。而王某现在所居住的房屋登记在其父名下,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三无”被执行人(无车辆、无存款、无住房)。鉴于此,法院分别于今年3月和6月两次对王某采取措施,但王某被拘留后,其家人除了给他送来被褥,就再也没有音信。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12月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薛某找到执行法官反映,他和一个与王某同村的客户吃饭时,这名客户告诉他王某这几年经常到沧州一家高档酒店消费,出手阔绰,并且看到过王某多次拿银行卡取钱,还经常包租一辆豪车外出。执行法官觉得王某的种种行为有问题,但经过再次查询,并未发现王某开设新的账户。带着疑问,执行法官刘英欣在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的住所进行司法搜查。

    12月12日上午,刘英欣与其他执行法官和法警共10人,携带执行单兵装备,在被执行人王某所在村委会干部的配合下,依法对王某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当搜查到一件不起眼的酒柜时,王某的妻子神情紧张起来,一个劲儿催促快点,并总是寻机与搜查法警发生冲突。王某妻子的反常行为引起了执行法官的注意。果不其然,法警在一个破旧的皮包里发现了定期存单3张,金额达16万元,另外还有一张银行卡。王某的妻子一下子瘫坐在床上。执行法官立即依法扣押了定期存单和银行卡,并将得到消息刚刚赶回家的被执行人王某带回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讯问下,王某不得不供认自己这几年一直在做生意,定期存单3张是自己用7岁女儿的名义存储的。银行卡是用老丈人的身份证开设的,现在卡内还存有3万余元。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怕法院冻结自己的存款。

    为防止出现意外,执行法官马上对银行卡和定期存单内的存款进行了冻结和扣划,并宣布了对被执行人王某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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