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陈国宁、杨霞:
本院执行的陈青良与陈国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冀0133执46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告知书、执行决定书及(2016)冀0133执465之一号冻结扣划裁定书,责令你二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偿还申请人陈青良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赵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赵瑞肖: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刘志江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2016)冀0133民初7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赵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李菊红: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张振坡(又名张振波)、王宗乐、马军利、张春华、马月华、吕永伟等六人分别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张振坡一案、第四日王宗乐一案、第五日马军利一案、第六日张春华一案、第七日马月华一案、第八日吕永伟一案(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赵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时江辉、于彦辉:
本院执行的赵江涛与时江辉、于彦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冀0133执36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告知书、执行决定书及冻结(2016)冀0133执361之一号、361之二号冻结扣划、查封裁定书两份,责令你二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偿还申请人赵江涛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赵县人民法院
公告
我处于2014年2月26日为赠与人李景洲、刘淑珍与受赠人李国生签订的《赠与合同》出具了(2014)冀石太证民字第936号公证书,该公证在办理过程中违反公证程序且已经无法补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决定撤销该公证书。被撤销的公证书自始无效,不具有证明效力。
特此公告。
认领启事
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家住唐山市开平区马家沟的居民于2015年6月7日晚22时许,在马家沟六号河北发现一疑似被遗弃男婴,男婴大约一个月大,生命特征稳定,身上裹着蓝色被子,请孩子家人或知情者与唐山市公安局开平区分局马路派出所联系,电话:0315-2535707、13832987718。
唐山市公安局开平区分局马路派出所
遗失声明
新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开户银行许可证丢失,核准号:Z1210000445702,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