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在保定政府法治系统,说起任秀彦,没有人不为她竖起大拇指的。任秀彦除了是保定市政府法治办公室主任外,还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勤学善用
熟练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任秀彦说,她从1986年开始从事政府法治工作,历任保定地区行署办公室法治科科员、科长,保定市政府办公厅法治处处长、法治局副局长,保定市政府法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在法治部门工作已经30年了。
1988年,任秀彦系统学习了法律专业知识,通过了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公职律师资格。多年来,她认真研究了设区市行政执法部门的各项执法依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权具体规定,撰写读书笔记和工作心得,发表有关研究文章40多篇,全面深入掌握了行政法律知识,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同时,她注重加强对经济知识、行政管理、财政金融知识等学习研究,拓宽了政府法治工作视野和思路,为政府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及办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等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作为保定市法治办的“火车头”,她始终以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时代责任感,以身作则,坚持学习,扎实工作,奋勇开拓,充分发挥政府法治参谋助手作用。
敢于担当
扎实推进政府法治工作
对于政府立法工作,任秀彦从最初的课题研究、立法的可行性判断,对草案的论证,提出修改建议等,全方位参与到立法过程中。 任秀彦介绍,自去年8月保定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法治办就积极投入到立法工作中去。在《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草案)》报送市法治办进行审查后,按照立法程序,开展立法调研,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在与起草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后,对送审稿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目前,两部《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任秀彦在推动保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过程中,发挥了主导者的作用。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中,她与有关干部一起研究方案,起草文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实施意见,组建法律顾问团队。 任秀彦说,保定市从2004年就开始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2004年,保定市本级成立政府法治专家咨询委员会,标志着市政府正式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1年由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级政府及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决定在全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保定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再次提出要求。目前,保定市41个市政府部门和23个县(市、区)已经全部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80%的乡镇聘请了法律顾问。
做好表率
为政府提供法律支撑
任秀彦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总牵头”,在具体工作中以服务大局、服务政府、服务基层为宗旨,以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调处纠纷、代理参与诉讼等法律事务为主要内容,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2004年,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保定依棉)改制时,拟与一家香港企业签订收购合同,当时因没有采纳法律咨询委员会对收购合同提出的意见,致使实施中收购方拿不出约定的担保金,合同没有履行,导致了上千名职工利益受损。在该事件的处理中,任秀彦在保定依棉驻扎了半年多时间,单位工作和处理企业事件两兼顾,通过多次召集法律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共同研究解决对策,最终依法依规解决了相关问题。期间,她家中老人生病却顾不上照料,整日奔波于机关和企业之间。 保定市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来,法律顾问每年为市政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都在100份以上,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