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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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刘占永、吕桂芹、姚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市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冀1082民初2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天恒商贸有限公司(现为石家庄市天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立案一庭于2016年9月28日接收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以及河北长安商城有限公司的起诉材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对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立案审查。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河北长安商城有限公司:

    我院立案一庭于2016年9月28日接收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以及石家庄市天恒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材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对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立案审查。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曹勇:

    本院受理的原告贾静与被告任秋栓、被告曹勇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冀0191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以及原告贾静的上诉状。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王天佑:

    本院受理原告刘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2016)冀0191财保1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刘文平不慎将工作证丢失,警号为039163,声明作废。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2000届法律专业专科业余学习毕业生朱贺毕业证丢失,证号为0100E0180,声明作废。

    曹新民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19007,特此声明。

    梁春建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1313379,声明作废。

    刘晓东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47437,特此声明。

    李大山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52242,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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