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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保险
——隆化县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三合一”工作模式调查

    □ 本报记者 薛树旺

    地处塞外山区的隆化县26个乡镇(街道)有精神障碍患者1286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5人,89%以上的患者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由于监护、治疗、救助不到位等原因,患者对家庭和社会都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2012年以来,该县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引发的治安案件78起、刑事案件22起。

    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殴打伤害他人,损坏他人财产,纵火、破坏铁路设施,影响行车安全甚至杀人等案件时有发生,且呈现出侵害目标随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受害人维权难的特点,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精神障碍患者无行为控制能力,作案时不计后果,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定时炸弹”。而且,大多数精神障碍患者家庭不富裕,一方面医治不及时,另一方面肇事后赔偿很难到位,受害人的民事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一些受害方时常采取报复和上访等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造成新的危害社会事件。

    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让精神障碍患者活得有章法、有尊严,今年以来,隆化县从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帮扶体系入手,创新实施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三合一”工作模式,民生保障和教育管理并重,实现了“底数准、动态清、管得住、服务好”的工作目标。

    隆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成立了领导组织,县政府出台了《隆化县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关于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的实施办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县财政每年拨付100万余元,用于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和监护人以奖代补、责任险缴付等费用。

    该县综治部门负责督促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县民政局负责救治救助专项资金的申请受理、审批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精神残疾者生活、职业技能康复工作。民政、卫计部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组织、个人等依法开展捐助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县财政局将救助专项基金、以奖代补资金和责任保险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卫计部门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统计和已参保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积极推进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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