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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有了“特聘法官”

    □ 本报记者 陈兆扬

    10月28日上午,在沧州市运河区水月寺街道办事处一中前街社区,社区党支部书记赵淑芬一见到记者就自豪地说:“现在民间调解员不少,电视里也常见‘帮大哥’、‘帮大姐’,但我们这里的调解员可比他们强多了,大多科班出身,既懂法律又讲情分,帮我们解决了不少难题。”

    赵淑芬说的这些调解员,一共有10位,他们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叫“特聘法官”,均供职于水月寺街道办事处“社区法庭”。2014年4月,运河区法院决定在水月寺办事处辖区设立“社区法庭”。因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舍楼就坐落在一中前街社区内,所以,“社区法庭”刚成立时,赵淑芬就到中院宿舍楼进行调查,打算物色一支科班出身的调解员队伍。很快就有人来报名,有退休的,有在职的,还有法务工作者……社区从中选出10名代表,推荐给运河区法院,法院经考察确定后,为他们颁发了“特聘法官”聘书,职责是协助法庭开展调解工作。同时,法院派出一名正式法官担任“社区法庭”负责人,并选派一名陪审员协助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社区法庭”指导或参与调解矛盾纠纷。

    今年70多岁的郭连台就是一名“特聘法官”,他是中院退休的老干部,和法律打了一辈子交道。刚一上任,他就接手了“社区法庭”成立后的第一个案子——丈夫婚后重病,妻子提出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提出过高要求。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郭连台带着其他“特聘法官”顶着酷暑烈日,跑了两趟盐山,给在娘家住着的女方做工作,车费、电话费都是自己掏腰包。经过一番努力,女方最终撤回了起诉。

    “有案子的那几天,就跟上班一样。退休了,还能为大伙儿做点事,挺好的!”郭连台说着,露出一脸的兴奋。

    “社区法庭”成立以来,已解决了大小近80起案件。兼任“社区法庭”副庭长的季艳说,解决一起案件,短则几个星期、长则几个月,“特聘法官”们自己打车去调解、电话联系去回访,没要过社区一分钱。无论严寒酷暑,一有案子,他们总会冲在最前面,为了办案,甚至把自家事往后推。“最重要的是,基层纠纷陈年旧事多,没有他们,还真办不成。”

    辖区居民王某爱好养鸟,20年前,他和开发商要了一间楼下的储藏间。3年前,李女士买了和王某同一栋楼的房子,买房时李女士想连同卖主的储藏间一起买过来。可一查,卖主使用的储藏间竟是别人家的,而卖主家的储藏间则是王某一直在使用。原来,当年开发商卖房时连带着储藏间,而当时的买房人对此浑然不知。李女士找到王某交涉,要求王某退出储藏间,并给付2万元使用费。王某不干,认为自己使用储藏间已有20多年了,储藏间就是自己的。双方争持不下,为此闹到了“社区法庭”。负责“社区法庭”工作的区法院陪审员张秀敏立即和“特聘法官”一起商讨对策,他们分别来到王某家和李女士家做工作,把相关法律、政策给当事人解释得清清楚楚,同时动员王某的儿子一起劝说王某。王某最终同意搬出储藏间,而李女士也主动放弃了索赔。

    “特聘法官”们懂法容情,资历深厚,虽然是“义务劳动”,却丝毫没有“马虎凑合”。为此,他们深得辖区群众的信服。不久前,又有人拿着锦旗来到“社区法庭”,感谢“特聘法官”为他们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纠纷。锦旗上书两行大字:“真情调解暖民心,一心为民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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