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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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给您提个醒——
“双11”将至 网购当心陷阱

    本报讯 (记者 张世杰)“双11”网购狂欢节即将到来,由于网购发生在虚拟环境,信息存在不对称性,因此消费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针对网购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河北省工商局于日前发布网购消费提示。

    据了解,2016年以来,全省12315系统共受理非现场购物类投诉举报2515件,其中投诉1789件,举报726件,同比增长141.1%,呈现迅猛增加的态势。通过12315投诉举报数据显示,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布料毛线和儿童用品类投诉较多,占总量的33.3%。

    根据消费维权数据分析,消费者网络购物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网络宣传与实物不符。部分网络商家存在违反广告法规定,夸大宣传的问题;一些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修改实物图片,或者只拍摄物品完好的部分,使消费者被其“精美”的图片所吸引。  销售商品质量难以保证。由于网络销售的虚拟性,一些网络经营者销售的商品质量难以保证,出现了许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问题。个别网店还存在服务质量不高、诚信度不高,甚至虚假认证、刷单炒信用和好评的问题。  商品售后服务难以保障。与实体店相比,网上销售的产品由于供货商并不明确,部分网络经营者所显示的售后服务承诺如“全国联保”等并不被厂家承认;有的产品能享受到的质保服务“需要寄回去”,消费者遭遇买了产品得不到售后服务的问题。  网络经营主体信息不详。消费者购物打款后就无法再次联系通,请求当地职能部门维权时,由于存在网络主体信息不全、不详或虚构地址信息等,造成查无实处,消费者维权困难。

    针对网购中出现的问题,省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网络促销以及丰富多样的商品时,要“斤斤计较”,规避网购风险。

    认真选择专业购物网站。要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的购物网站,核实该网站是否具有工信部的ICP认证标志,查看是否有工商部门红盾标志。要选择信誉好的网店,针对目前部分网店恶意炒作、刷高信誉度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以通过查看购物网站的评论和网上商店的销售记录来鉴别,避免受骗。

    认清商品描述,谨防假冒伪劣。消费者应提高网购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广告宣传。广大消费者在网购中若遭遇假冒伪劣等情况,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收到商品及时验货试用。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商品种类、规格、数量是否与自己购买一致,是否有损坏情况,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商家处理,若无法与商家协商一致,建议先申请退款,通过电商企业平台提供的平台维权,或拨打卖家所在地12315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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