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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按需购买商品 注意交易安全

    本报10月2日讯 (记者 郑伟)“双十一”即将到来,众多网络平台和卖家纷纷推出形式多样的打折促销活动。鉴于近年来网购热引发的经营和消费问题,省消协今天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期间需增强消费鉴别能力,按需购买商品,注意交易安全,科学理性消费,谨防权益受损。

    消费提示指出,在“双十一”期间,广大消费者要科学理性消费,防止低价诱惑。消费者在购买涉及服装、食品、数码电子产品等热销品时,要进行仔细筛选,特别在购买高价值耐用消费品时,可提前到实体店详细咨询或试用后再行决定;购买冷鲜或即食食品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避免冲动购买大量暂不需要商品,给自己造成损失。

    要了解服务事项,防范消费风险。消费者需提前了解、咨询电商及卖家的信誉等级、活动承诺、活动规则、退换货流程、售后处理、快递配送时间等内容。消费者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信誉度高、销量大、好评多的卖家并加以甄别,慎重选择消费。

    要选择正规网站,保护个人信息。消费者要时刻提防网络诈骗情况的发生,务必选择正规的购物网站,仔细查阅网站底部是否显示相关信息。切莫相信或随意点击陌生网址链接和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的说辞,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透露给别人,更不要将手机的动态验证码告知他人。发现被骗迹象,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快向银行、网络平台反映冻结费用,妥善保管交易和聊天记录等相关凭证并迅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要保留消费凭证,及时依法维权。网购时不要轻信卖家口头承诺,要保留好页面截图、订单流程动态、购货发票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消费凭据。货物签收时,务必开箱检验所购商品的数量和产品质量,如有不符情况即时拒签。出现消费纠纷,且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要及时向网络平台或其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或向消费者组织投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针对互联网领域存在的问题,省消协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网络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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