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王艳静
本报记者 陈兆扬
10月16日一大早,任丘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执行员王河深便来到单位,带着书记员孙磊驱车前往梁召镇西段村村委会。该村吕某申请执行张某等3人交通肇事一案历经半年,终于临近尾声。虽是周末,一想到钱款到位后可解吕某治病的燃眉之急,王河深不由加大了油门……
事情起源于去年的7月2日,当天10时许,吕某骑电动车与张某驾驶的无牌照货车相撞,造成吕某重伤二级。经任丘市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吕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吕某辗转多家医院,花去巨额医药费。货车车主是经营喷涂厂的曹某,曹某将无照车交与雇员寇某去拉货。寇某因不识路,转将车交与无证的张某驾驶,导致事故发生。吕某家人在与三方交涉多次未果后,不得不诉诸法院。今年3月21日,任丘法院出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告人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张某、曹某、寇某共同连带赔偿吕某各项经济损失108万余元。
4月14日,吕某申请执行。此时,吕某因无钱医治被迫未愈出院回家休养。作为该案承办人,王河深很快向3名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结果却很失望。本案3名被执行人均为20岁出头的社会青年,无稳定收入,其中张某还在监狱服刑。王河深查询了3名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住房、车辆等,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高难度的执行引起了院领导的关注,经多次研究,决定把突破口放在执行和解上。6月12日,王河深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长达一天的调解,但终因赔偿数额相差甚远,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事故发生近一年,赔偿却迟迟不能到位,失去耐心的吕某家属开始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任丘市委督查室高度重视,多次就案件进展与法院沟通。王河深一面向督查室汇报情况,一面在执行和解的路上艰难行进。他多次去往当事人家中,与被执行人曹某、寇某及其父母进行推心置腹地交谈,并到曹某的厂内及村委会进行走访询问。其间,虽然几方都表示了赔偿意向,但迟迟不见行动。7月6日,经院领导批示,决定对曹某、寇某予以司法拘留。慑于法律威严,曹某先行赔偿了10万元。王河深开始转做申请人吕某丈夫籍某的思想工作,将3名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与籍某进行交流,却遭到籍某的抵触。
执行困难重重,王河深不停调整执行策略。在此过程中,院领导多方协调,市委督查室帮助调度梁召、长丰两个镇镇政府和3名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帮助执行人员共同做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工作。大家从法律到情理,几次三番面对面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亲戚朋友进行“游说”,3名被执行人最终表示竭尽全力筹钱赔偿。
经过近半年持续不断地工作,赔偿差额逐渐缩小,最终在55万元上达成一致。8月17日,双方当事人在执行人员及乡镇领导、村委会的见证下,签下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三次给付,之前已给付10万元,当日给付25万元,剩余的20万元10月16日给付。
10月16日,当王河深和书记员来到约定地点时,申请人和部分参与人已经到场。9时许,3名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到来。王河深为申请人丈夫籍某送达结案手续。在结案笔录上签字按手印的一刻,籍某的手有些颤抖。他看了看一份份收据上的一串串手印后,郑重地按下了最后一个红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