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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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中院出台意见 保障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本报讯 (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孙颖)10月20日,记者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会议上了解到,该院专门出台《关于依法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依法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

    该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包括依法惩处危害民营企业合法财产和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惩处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知识产权案件、金融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积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审判中立,确保非公有制经济与行政机关同受法律保护和约束。同时,法院将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保障民营企业诉讼权利,并加强与工商业联合会及企业商会等机构的协调联动,共同搭建民营企业法律保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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