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欣)正定县人民检察院近日从快办理一起保安人员非法拘禁并殴打致人伤害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于某、李某和张某,是受雇于正定县某公司看管工地的保安人员。今年7月29日夜,于某等3人值班时发现,崔某在工地附近逗留。因工地时常被盗,于某等3人断定崔某就是来盗窃的,于是将其带回值班室“审问”。当崔某否认来工地盗窃时,三人对崔某拳打脚踢,并先后用塑料管、三角带、钢筋棍对崔某的后背、腿上和身上乱打乱抽。崔某被打晕后,于某等3人用凉水将其泼醒,又让他“大弯腰、头拱地、两手背后,坐土飞机”。半小时后,崔某忍受不住,终于供出了前几天曾与黄某偷过工地少量施工用的卡子,3人才停止殴打,将其看管起来。第二天早上8时许,于某又将黄某叫来值班室,伙同李某一道用钢筋棍和铁软簧等物对黄某实施了激烈的拷打和“审问”。黄某被打后也承认了与崔某盗窃卡子的事实,但仍被于某等人一直拘禁到中午1时左右。后经医院诊断,崔某的两根肋骨骨折,并有多处软组织挫伤。
目前,在保安行业确实存在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越俎代庖,仗势欺人等问题,并已造成恶劣影响。正定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真审查,从快办理,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