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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中院新增 民事审判第四庭
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

    本报10月19日讯 (记者 田宪忠)记者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廊坊市编办批准,该院正式成立民事审判第四庭,旨在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新成立的民事审判第四庭归口审理集中管辖该院涉环境资源类的民事、刑事及行政一审、二审案件,凡属于涉及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保护、资源利用开发及生态保护和绿色金融发展等案件,实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模式,均由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审理。

    据了解,为落实省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实施环境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廊坊中院建立健全了环境资源案件联席会制度,与公安、检察、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机关加强沟通、紧密联系,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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