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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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检方
携手相关职能部门 保障促进科技创新

    本报讯 (陈岩 王婧)近日,保定市检察院与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旨在保护创新成果,宽容创新失误,激发创新活力,为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工作者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法治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支持创新探索。

    按照该实施意见,保定市检察院将联合市科技局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知识产权领域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并将依法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妨碍科技创新发展的职务犯罪,特别是违反科研规律干预科研活动,导致重大科研项目流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及泄露国家重大科技秘密的犯罪。

    实施意见指出,在查办涉及科技创新的犯罪过程中,检察机关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注意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科技专家、法律专家等意见,防止因办案时机和方式不当影响正常科技创新工作。对于正在承担重要职责或关键岗位的涉案科研人员,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科研单位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确实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为其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往来账户和关键设备资料。

    据悉,保定市检察院、市科技局还将共同探索筹建“检科智库”,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证人、专家咨询、技术鉴定等案件办理机制,完善专业人员出庭作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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