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王雨婷
“俺以前总觉得心里委屈,以为检察院偏袒对方。通过他们的讲解,俺心里的疙瘩终于解开了。”10月10日,当事人赵某对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回访的检察官这样说。
为保证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回访小组对案件当事人就今年法院判决生效的案件进行了回访。当事人赵某说:“案子是结了,可是心里的疙瘩还是没解开啊。”原来,去年11月的一天晚上,张某酒后误敲了他家门,并且发生口角继而打斗。何某和张某被他用菜刀砍至轻伤。今年2月3日,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赵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然而,开庭时证人王某只提供了证词并未出庭作证。赵某认为这是虚假证词,且加重了对自己的刑罚,一直心有怨言。之后,检察院安排参与公诉的检察人员到赵某家中,运用法律知识为赵某解疑释惑,告知其检察机关办案不会采用虚假证据,而且王某的证词并未加重刑罚。最终赵某相信判决是公正的,心头的怨气也消失了。
据悉,今年4月以来,该院通过案件回访制度已成功回访案件17件,达到了案结、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