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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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的“委屈奖”为何没人愿领

    □ 刘雪松

    天底下最不愿意领的奖,大概要属四川绵竹市城管设立的“委屈奖”。钱不多,最高也就200元,还必须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队员才能领。挑明了,这不是荣誉,而是安慰。

    其实从法治社会的严格意义来说,“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不是真正有法治素养的表现。这种鼓励方式,客观上造成不按法治套路出牌的结果。但是城管这个角色,相对特别一些。原因就是城管自身的角色定位、规范到位问题没解决。这就意味着,城管摊给百姓的牌,百姓认为你牌上的“大王”“小王”是自己画上去的,心里不服。这应该是城管与老百姓冲突的关键所在。

    毫无疑问,绵竹的“委屈奖”是充满善意的,可是这份善意,城管队员不愿领、不想领。在这份奖励面前,城管队员依然觉得“委屈”,觉得上级机构在压制他们的人性,不给他们撑腰,并且因为看不到从根本上抚平心中“委屈”的希望在哪儿,所以将怒气转嫁给被执法的百姓。

    但反过来看,受了委屈的城管,有奖领也算不错了,老百姓被城管打了骂了受了委屈,心更酸。无数案例证明,在城管与百姓的冲突之中,百姓被打被骂的比例要高于城管。

    “委屈奖”不过是安抚情绪的权宜之计,找不到根除病灶的良方,“委屈奖”就只能是张一厢情愿的狗皮膏药,连镇痛的效果都起不到。

    城管这个角色出现已经有些年头了,但整个队伍的执法规范、职能定位,都还处在没完没了的摸石头过河当中,城管队员和老百姓,似乎都看不到岸在哪儿。这可能与没有一个垂直的管理机构、各地赋予权力的随意性有关。城管执法,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消除执法冲突双方都有委屈感的问题,否则,被打被骂的觉得委屈,打人骂人的也觉得委屈。

    因此从根本上,还是需要解决城管这支队伍的角色定位与执法权限、执法界限问题,这些定位与界限,能够既基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又着眼城市管理的未来,从而被民众所广泛接受。在这个根本性命题无解之前,各地城管最需要做的一件事,不是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队员颁奖,而是鼓励队员必须做到在所有执法过程中不出手打人,不张嘴骂人。真要被打被骂了,就按法律规定,该咋办咋办。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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