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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十四届全国检察长论坛·唐山会议的安排,受童建明检察长的委托,由我作主题发言。近年来,在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在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工作中,我省检察机关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些成绩,期待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相互借鉴,进一步凝聚共识,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创新理念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更加凸显了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引领作用,抓住科技创新就是抓住了发展的“牛鼻子”。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科技创新事业作出重要战略部署。《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明确提出我国科技事业到2020年时要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时要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要成为世界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要贯彻执行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如期实现奋斗目标,确保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落实,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这次论坛以“运用法治思维,保障科技创新”为主题进行研讨,顺应了时代进步的潮流,契合了形势发展的需要,极具前瞻性和预见性,对检察机关进一步找准定位、发挥职能,更好地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为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河北省委对科技创新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科技创新大会、省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对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提出明确要求。“十二五”时期,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教兴省战略,有3000多个项目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在载人航天、嫦娥奔月、北斗导航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建设了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30家,涌现出时代楷模河北农业大学教授李保国等一大批科技领军人才,特别是国家《京津冀创新驱动发展指导意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颁布,更为河北科技创新发展之路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指明了前进方向。面对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大好局面,童建明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始终把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作为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力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根据河北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法治层面保障我省科技创新事业的蓬勃健康发展,省委领导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等回答记者提问,并在省检察院“两微一端”上进行报道,社会各界特别是科研机构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对检察机关主动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的做法纷纷“点赞”。
二、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和财产权利。我省检察机关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高度出发,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坚决予以打击,积极营造法治化科技创新环境。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2015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3人,提起公诉280人。其中,批捕、起诉侵犯注册商标犯罪117人和250人、侵犯著作权犯罪16人和21人、侵犯商业秘密犯罪10人和9人。廊坊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宋某侵犯商业秘密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下转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