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哲 通讯员 张连峰 安红梅)9月28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臧玉平一行六人到灵寿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督导检查工作,并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检察室设立以来,坚持“周二”“月一”常态化监督模式,即每周固定两个工作日到检察室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由县公安局法治科对上月涉案人员另案处理、变更强制措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办理、立案后撤案等情况进行统计后通报派驻检察室。目前,检察室已监督撤案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并发现了两起撤案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