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周辉(身份证号130106197707110014):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会波诉被告段同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在适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不能送达的情况下,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冀0132民初532号民事判决书(裁判主要内容:段同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李会波人民币10.5万元整,驳回李会波对周辉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元氏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张炜:
本院受理原告魏宝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727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到本院西城镇人民法庭领取(电话0313-7395376),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魏树祯、裴进芳: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焦仁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727民初68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任强:
本院受理原告李保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727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到本院西城镇人民法庭领取(电话0313-7395376),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辛志平: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李凤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727民初58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石慧、陈海梅、石鹏、石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原县支行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原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王士国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35932,特此声明。
郭现平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38252,特此声明。
陈冬生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86935,特此声明。
黄维山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86924,特此声明。
靳德斌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1260,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