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任黎平: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张久泉诉冯振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追加你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老鸦庄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王建广、梁春燕:
本院受理原告付郁诉你们及余建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张卫光、胡友香、冯永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原县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宋继东:
本院受理原告阳原县银泰服装商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6)冀0727财保6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武振芬、石永恒:
本院受理原告张万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727民初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到本院西城镇人民法庭领取(电话0313-7395376),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任强:
本院受理原告曹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727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到本院西城镇人民法庭领取(电话0313-7395376),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石富、张云霞、石慧、石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原县支行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