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江苏恒伟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中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曹润泽:
本院受理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诉江苏恒伟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中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曹润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河北敬业担保有限公司、邯郸市兆亿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圣帝隆化工有限公司、谢利明、郭庆林:
关于上诉人永年县圣帝隆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河北敬业担保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邯郸市兆亿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圣帝隆化工有限公司、谢利明、郭庆林追偿权纠纷一案,2016年8月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冀民终1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永年县圣帝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编号YN2013-59号地块的查封。因你(公司)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民终1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浙江巍山建设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本院受理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你公司行政处罚申请复议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1行审复12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或长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郑立强:
本院受理原告徐桂稳、张延星、丁思涵与被告刘立涛、郑立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聂晶、祝天声:
本院作出的(2015)新民初字第190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宋贺静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冀0105执1315号执行通知书、(2016)冀0105执131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届满次日起5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郭玉亮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70107,声明作废。
王东不慎将持枪证丢失,持枪证号为130925909A001,特此声明。
王东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60599,特此声明。
赵玉林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09662,特此声明。
孙群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75714,特此声明。
王玉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2594,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