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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学后付费 驾照培训谨防好事办坏

    9月18日,《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发布。该文本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今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将“50%的驾校试点将先培训后付费”列为今年将推进的民生实事之一。

    (9月19日《京华时报》)

    A 驾培先学后付费“示范 合同”需要“样本落实”

    朱清建

    “50%的驾校试点将先培训后付费”,被交通运输部列为今年将推进的民生实事之一,不缪也。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费,有以下几大利好: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再收费,避免了驾校挤压科目一学员,也是对学员积极学习的倒逼;对于学员来说,多了一些选择权,如果培训过程中不满意,可以给予相应的驾校和教练较低的评价,并转投其他驾校培训;而对于驾校和教练而言,驾校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环境,以进一步避免学员流失,而对于教练来说,更是直接关系到自身的行业声誉和“钱途”,自然不敢懈怠。汽车社会,驾驶培训不可缺少,让学员的驾驶培训更舒心、更顺利,的确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大事。

    同时,我们看到,《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提到,将按预约时段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而在合同附件《机动车驾驶培训费用构成明细表》中,对驾驶模拟培训费、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道路驾驶训练等三项收费,又细分为普通时段、高峰时段和节假日时段三类,分别标明学时单价。在驾驶培训市场供过于求时,学员的选择权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捍卫,但在供不应求时,这个“先培训后付费”,难以确保民生的风力最大化,甚者,会被各驾校以行业攻守联盟的形式,绑架学员,让学员不能尽享“先培训后付费”之利。

    如何才能让民生实事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关键是要让《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这个“示范合同”成为“样本落实”。首先,国家有关部委应出台先培训后付费实施细则,让学员付费有章可循,让驾校乐于接受,而且不管是学员还是驾校违规都要付出代价,使学员和驾校的权利都得到保障以实现双赢。其次,要让“先培训后付费”逐步推行开来,并且将其规定的内容逐一落到实处。第三,要加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避免在市场供不应求时,出现驾校建立价格联盟,绑架消费者的情况。同时,畅通各种举报渠道,确保它成为真正的民生实事。

    B 先学后付费 让驾校挂“责任挡”

    李云

    先培训后付费,看上去是将学费“倒置”,其实,是一种“责任倒置”。一直以来,学车费用基本上是学员在学车前一次性付清,无论驾校是否承诺“学不会退款”,其主动权掌握在驾校手中。先学后付,强化了驾校“教的责任”,给驾校戴上责任的“紧箍咒”。同时,也更有利于规范收费行为,从根本上遏制乱收费与搭车收费等。这对于诸多城市驾校学员爆满的情况,收费模式的改变可以实现让驾校“把规矩挺在前面”。

    驾考改革释放“激情与速度”。《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于2015年12月10日公布。《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将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驾考改革落地之后,一些城市开展小汽车自学直考试点,尽管暂时尚未出现踊跃参与的局面,但是,随着配套制度的完善,自学直考这一捷径一定会拥有广阔的市场,也一定会成为驾校改革的“助推器”,鞭策驾校相关制度规定的改革。

    先学后付与先行赔付异曲同工。2016年8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与天猫、京东、苏宁、亚马逊、国美等11家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11家电商都要实施网络购物先行赔付制度,这是行政部门首次和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等数据交换。先行赔付是网购的“薪服务”,旨在打通网购的“任督二脉”。而先学后付,虽然钱还是学员的钱,但钱花在明处,是驾校培训的“薪服务”,或者讲,是打通驾校培训责任的“任督二脉”。

    先学后付,让驾校挂“责任挡”,让驾校扶好前进的“方向盘”。驾校,除了来自同行业的竞争外,还有来自自学直考的“蚕食”,尽管眼下是“卖方市场”,需求大于供给,但未来的趋势很可能是“买方市场”,学员会越来越“挑剔”。虽无近忧,仍须远虑,驾校只有从现在开始就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发扬担当精神,才能在未来市场中赢得学员的信任,此乃生存与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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