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小林
“能被聘为邯郸市政府法律顾问,是一种荣誉。而作为法律顾问,为政府规避法律风险,是我的责任”邯郸市政府法律顾问张伟如是说。
自2014年被聘为邯郸市政府法律顾问以来,张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重大项目谈判磋商等,有效降低了政府的法律风险,为行政机关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政府立法 当好咨询专家
张伟说,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是法律顾问的重要工作之一。而且,在审查过程中,还需要从法律方面提出审查和修改建议。
在《邯郸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是该细则的第十八条第二款,在讨论稿中该款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已付清房款)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已付清房价款后(所购商品房项目主已完工),又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为购房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或金融机构要求购房人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购房人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行为,申请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经过审查,张伟认为可将预告登记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应将该条款定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按揭)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金融机构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金融机构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最后采纳了张伟的意见。
为政府规避 法律风险
张伟告诉记者,政府重大决策关系到千千万万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旦出现错误,不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作为法律顾问,就要防止违法行政决策出台,将不合法内容从决策条文中一一剔除,保证决策的合法有效。
在邯郸市政府的“金桥帮扶行动”中,争议最大的是帮扶机构的企业组织形式,有的部门力主采用有限公司的形式,反对邯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的有限合伙形式。张伟三次参与论证,最终出具法律意见,提出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依据及采用有限合伙的优势,论述了有限合伙组织形式的合法性,最终政府采纳了他的意见。
同时,在政府重大项目的谈判磋商,草拟或修改重要合同方面,张伟还参与了市政府的华耀城项目、冀南新区深圳华强“中华成语文化博览园”项目,武安市政府保税区项目、碧桂园地产项目的磋商谈判或合同草拟修改等,积极为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涉法问题建言献策。
把终身学习 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据张伟介绍,他先后毕业于山东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现在是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学科学术带头人。
尽管作为法学教授、资深律师的张伟,受过法学专业严格的学习,但仍非常注重不断提高自我,积极参加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组织的土地法律培训班、PPP项目法律知识的培训,北京大学的律师与企业界高端论坛等。
张伟告诉记者,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如果不能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达到专业化水准,很难成为真正的“顾问”,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要做优秀的政府法律顾问,不仅要精通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还要熟悉国家的政策和政府的运作程序,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