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刘如涛 王冠明珠
家住乐亭县的王某诉江某交通事故赔偿,法院判令江某赔偿王某39749.39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二分局乐亭执行大队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江某做工作,江某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履行责任。7月19日,乐亭执行大队工作人员冒雨集中进行攻坚行动,将江某依法拘留。慑于拘留压力,被执行人家属开始紧急筹措案款,7月20日冒雨前来缴纳案款及利息共计43570元,并缴纳执行费500元,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这是乐亭执行大队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个异地拘留成功执结案例。工作中,乐亭执行大队紧紧围绕民生与经济社会发展,立足实际,创新执行方法,突出强制性,全力打造自动履行环境,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月26日,唐山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誓师大会召开后,乐亭执行大队首先对积案摸清案件底数。他们共清理出2015年7月1日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1480件案卷,对这些口袋案、抽屉案,全部组卷归档。对2015年7月1日后未结案件,将案件性质、被执行人情况和财产状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此类案件由查控组进行动态化管理,责任到每名干警。
针对执行案件,乐亭执行大队穷尽办法严查严办。他们在金融、房地产、车管所、工商所、财税部门等,严查被执行人相关财产信息。针对所查出来的情况,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控制财产。同时,及时向协助执行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拒不协助的,采取限期追回款物、罚款、拘留,向有关部门发司法建议书等方式提高资金到位率。6月份以来,该大队组织强制集中攻坚行动40次,针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罚款45人、拘传165人、拘留84人、搜查30次,执结案款1500万元;另外,涉拒执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立案1件。
该大队还充分利用张贴通告、电视播报通告等传统平台,以及微信、微博、网站等自媒体平台,全面加大对“老赖”曝光力度,将“老赖”身份信息、涉案金额等予以曝光,迫使“老赖”主动履行。针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案件,向相关部门报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80件,张贴失信惩戒公告300份,涉及案件人数150人,限制高消费360人,限制出境20人,悬赏举报落实20件,张贴敦促通告2000张。迫于舆论宣传压力,81名“老赖”主动履行,涉案标的额750万元。
为不断推进阳光执行,乐亭执行大队加强执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他们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公开、节点告知、程序对接、文书上网等方面,通过微信平台、邮寄送达等方式,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实时性的执行公开服务,受到群众的欢迎。
1至8月,乐亭执行大队新收执行案件765件,结案622件,结案率达81.31%。
对涉民生案件,乐亭执行大队不失时机地发放执行案款,做到随清随放,1至8月共组织召开兑现执行案款大会18次,涉及执行案件250件,标的18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