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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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人心

    □ 本报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魏 宁  赵美华

    9月8日8时20分,还没到上班时间,一名中年男子拿着一面写有“司法救助解民忧,检爱无边暖人心”的锦旗来到文安县人民检察院。该院检察长单玲接过锦旗,并亲手将五万元救助金交到男子的手中。男子用颤抖的双手接过救助金,一时间竟泪流满面……

    事情还要从2014年10月25日说起。这名中年男子的女儿名叫薇薇(化名),小姑娘聪明伶俐,还未满八岁。男子与妻子在文安县左各庄镇开了一家销售摩托车的商铺,靠微薄的收入养活着薇薇及其两个弟弟。这天,吃过午饭的微微想去超市,刚走上马路,突然,从旁边冲出一辆面包车,车速极快,年幼的薇薇根本来不及躲闪,便被车高速冲撞到车前盖,滚下来又被抛出去,最后狠狠地摔到了地上。而肇事司机梁某,刚和朋友聚会喝了四杯白酒、两瓶啤酒,原已醉意熏熏的他看到车前方十多米的孩子,不禁惊惶失措。梁某下车来到孩子身边,把她翻过来,发现孩子已经满面鲜血。这时,一位路过的司机也赶了过来,让他赶紧将孩子送去医院。

    梁某启动汽车,然而,他并没有将车开往医院,而是来到距离车祸地点很远的苏桥镇某村,在一个偏僻土路的沟边,将命悬一线的薇薇放下,便疯狂逃逸了。

    薇薇被丢弃的这个地方很僻静,平时几乎人迹罕至,然而这天,两个老太太一起去地里,猛然发现沟边一个满身血迹的孩子,两人当即报警,奄奄一息的薇薇被火速赶来的民警送到了医院。经过抢救,薇薇虽保住了性命,但却高位截瘫、大小便失禁。经鉴定,薇薇为一级伤残,伤情评定为重伤一级。这个曾经灵动活泼的小姑娘,这一生也许再也不会站起来了。

    祸不单行,因薇薇在北京治疗期间,父母均在其身边照顾。薇薇年幼的弟弟只能让年迈的爷爷奶奶照看,由于弟弟突发疾病,送医不及时,年仅四岁的弟弟离开了人世。弟弟的夭折,使这个本已支离破碎的家庭雪上加霜。爷爷奶奶因自责身体日渐消瘦,终日以泪洗面。薇薇的父母一边要照顾女儿及另一个儿子,一面又要照顾年迈的老人,生意也无暇顾及,生活日渐贫困。

    文安县检察院接到该案后,高度重视,考虑到薇薇家庭实际情况,迅速启动了刑事案件救济程序。

    在批准逮捕阶段,肇事司机声称自己带着孩子去医院,然而医院不收,于是将孩子放在医院门口不远的路边,让别人照顾,自己去找钱,之后不放心孩子,回去找,孩子却不见了,自己并没有故意遗弃孩子。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使证据进一步固定,文安县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积极补证。办案检察官认真考察证据,分析案情,提讯犯罪嫌疑人,最终戳穿了梁某的谎言。该院认为,梁某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走扔到偏僻路段,致被害人重伤的案件事实清楚,公安机关认定梁某犯有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正确,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同时,为保障被害人薇薇的权益,文安县检察院积极与县司法局联系,为其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为薇薇指派了律师。经开庭审理,文安县人民法院支持了文安县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并支持附带民事赔偿,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八年,附带民事赔偿701617.9元。

    在判决之后,梁某除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交付的64000元,并未支付其他赔偿金,而薇薇的后续治疗仍需高额费用。考虑到薇薇生活不能自理,母亲只能全职在家照料,仅靠其父一人的收入难以支持全家人的生活,文安县检察院积极与县委政法委联系,为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2016年9月8日,文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单玲亲自将五万元救助金交给薇薇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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