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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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工商局严查违法广告
大部分媒体广告实现零违法

    本报讯 (记者 段美)新《广告法》实施以来,石家庄市工商局不断创新监管体制及方式,实现广告监管效能的提升,传统媒体广告违法率由2015年9月新《广告法》实施之前的34%下降到2%以下,大部分媒体广告实现了零违法,基本消灭了严重虚假广告。

    今年以来,该局先后开展了治理虚假违法广告、清理非法集资信息排查、不良文化广告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等6个专项行动。

    该局明确以省市主流媒介为重点,县级以广播电视台和主要区域户外广告为重点,在广告内容上以药品、医疗、食品、医疗器械、房地产广告为重点,创新监管方法,采取“掐尖、去根”的做法,严格监督检查相关广告。

    “掐尖”即对省工商局通报违法率靠前的媒介,对其单位进行行政告诫,对其违法广告进行重点查处。专项行动期间,该局对各主流媒体发放4期广告警示,对已查处的有普遍性的违法广告预先提醒各媒体,防止一媒体被查后,其他媒体继续发布。该局先后对违法率排名靠前的三个报社、一个广播电视台及一个县级广播电视台进行了行政告诫。“去根”就是对违法率比较靠前,但违法条数不多的媒介,采取行政约谈,要求停止发布相关违法广告,从根本上降低广告违法率。今年以来,该局共检查广告10930条次,行政约谈相关负责人77次,责令停止发布广告703条。

    自去年以来,该局查处了石家庄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十大名画”虚假广告案,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新《广告法》颁布后全国十大广告案件;今年,该局又对某企业开出了300万元的虚假广告案罚单,极大地震摄了广告违法行为。此外,该局对163件严重违法广告进行立案调查,罚没款762.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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