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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余名人民调解员筑牢卢龙平安基石

    本报讯 (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周玉泓)近年来,卢龙县对人民调解工作紧抓不放,狠抓落实,排查调解民间纠纷数量成倍增长,2015年达到4589件,是2010年的6.16倍,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民间纠纷诉讼案件逐年下降,全县3772名人民调解员真正成为平安卢龙、和谐卢龙建设的基石。

    2013年7月,该县司法局选聘3名热心人民调解的退休法官、机关干部组建疑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乡镇上报的疑难复杂纠纷、法院委托的民间纠纷、信访部门移交的纠纷类信访案件。目前,县调委会调解纠纷案件已达155件,司法所一年多时间集中化解了20多件信访积案。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逐步解决了制约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经费等瓶颈问题。12个乡镇司法所招录和调任30名公务员,并配了实职副科级所长。县财政安排人民调解经费和“以案定补”经费每年达到41万元。

    该县从村(居)调解组织、调解队伍抓起,把发现、调解纠纷关口前移。2015年,县司法局结合村“两委”换届,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协调,将村(居)调委会换届纳入村“两委”换届统一部署,同步实施。换届中,全县553个村(居)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人民调解员3772人。同时,在刘家营乡进行专职民调主任试点,选任了14名专职调委会主任,并选配307名“十户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做到有人传递纠纷信息、有人调解矛盾纠纷。

    为形成“调解为先、遇事找法”的新常态,该县司法局联合县工会、妇联、团委向全县发出“调解为先、遇事找法”倡议,全面开展人民调解认知承诺活动,走村入户发放2万余份倡议书和人民调解认知承诺书。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消雪融冰”、“春风化雨”、“清凉一夏”、“秋风送爽”等多项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实战活动,让群众感受到选择调解化解纠纷省时、省力、省钱。

    该县司法局还先后与县法院联合出台《卢龙县民间纠纷诉前调解办法》,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卢龙县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办法》,与县教育局联合出台《卢龙县校园纠纷处置管理办法》,与县检察院联合出台《卢龙县检调对接办法》。几个文件的出台,给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校调对接、刑事和解对接等纠纷多元化解插上了翅膀、接上了地气。今年以来,全县近700件纠纷通过多元解决机制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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