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人们常把为朋友两肋插刀挂在嘴边,殊不知,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拔刀相助”,非但不能救朋友于水火,甚至会给自己、给他人带来无法弥补的创伤。
2014年12月19日凌晨1时许,张某同朋友白某、秘某在衡水市枣强县大营镇饮酒后驾车到衡水市桃城区商贸城某歌厅饮酒娱乐。其间,袁某因琐事同张某的朋友秘某发生纠纷,并带人殴打秘某。张某、白某等人将双方劝离。后张某驾驶轿车欲载着白某返回枣强县大营镇时,见歌厅门前不远处围着一堆人,以为袁某等人还在殴打其朋友秘某,出于哥们义气,张某遂突然发动汽车加速冲撞聚集在该歌厅门口的人群,以“解救”其好友秘某。因事发突然,聚集在该歌厅门口的人群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这次冲撞造成多人受伤、某单位钢化玻璃门及张某驾驶的轿车严重损坏。其中,坐在副驾驶上的同车人白某右侧髋臼粉碎性骨折,被害人潘某闭合性颅脑损伤、开颅手术后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脾破裂及全身多处骨折。最终,因张某在酒后且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故意冲撞人群且造成一人重伤、多人受伤的危害后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且系累犯,被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张某因判刑过重为由上诉,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提醒年轻人,案发时,张某才21岁,却不得不为自己的“哥们义气”付出惨痛的代价,而截至宣判时,被害人潘某依旧处于昏迷之中,真是害人害己。
张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