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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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行政决策“把脉”
——记衡水市冀州区国税局总法律顾问周世良

    □ 本报记者 李倩军

    采访衡水市冀州区国税局总法律顾问周世良之前,一个花絮耐人寻味:该局“一把手”翻出微信里和周世良的一段聊天记录,笑着指给记者看,“这个周世良,专和我叫板儿。”总法律顾问是个啥角色,敢和领导叫板儿?

    □参与决策,

    敢向领导说不

    为规范企业欠税难以追缴这一现象,局领导办公会上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周世良对此从法律角度提出异议。当天下班后,周世良又通过微信和局长继续就这件事进行探讨,其中局长的多个提议都被周世良一一推翻,最后周世良建议不采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而依法采取公告、黑名单等形式。

    该局的法律顾问团队中还有两名来自社会的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负责牵头组织工作。周世良告诉记者,“身为总法律顾问,我可以列席局领导办公会议,不光给领导决策‘挑刺儿’,还为疑难杂症‘把脉’并开出‘药方’。和法律顾问相比,总法律顾问更侧重于从决策环节避免税务机关作出存在法律漏洞和疏失的行政决定”。

    在8月26日冀州区国地税联合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国税局总法律顾问周世良就加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出了多条意见建议,均被采纳。“工作切入点的前移,使得我们说话有人听,从而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周世良说。

    □监督检查,

    专为法律风险把关

    周世良告诉记者,总法律顾问要监督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组织开展执法风险排查,提出防范建议,比如安排梳理征管、纳服、退税、国地税合作四项规范的执行情况,排查与规范相抵触的执法风险。

    8月初,在一次税收优惠执行情况检查中,周世良发现,冀州区某渔业养殖有限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存在优惠政策享受错误,混淆了所得税优惠减半和免征的政策。发现企业申报错误后,周世良及时提出建议,局执法人员督促企业进行补税处理。在局长办公会上,他提出建议,对内陆养殖、花卉种植等,享受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准确到位,避免出现因纳税人政策理解有偏差、执行政策不准确带来的税收风险。

    今年6月份,该局在开展营改增税源调查工作时,需要纳税人报送相应的数据。周世良认为纳税人已经申报的营业收入、入库税款等数据应由税务机关自行查询,不应额外增加纳税人的义务。该局根据建议对纳税人报送的内容进行了删减,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献言建策,

    勤思考巧出招儿

    上半年,国税局正在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周世良向领导提议,在每周五把局里午休时播放音乐的广播,用来广播法律知识,被采纳后,大家普遍反映,学法用这种方式,自然管用有效,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就学到了法律知识,效果明显。

    同时,他参与制定了国地税联合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实施方案,统筹制定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提出了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和机制等有建设性的建议十多条,比如成立法律顾问团,设立依法行政联络员,分行业建立税法宣传微信群等,为全局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谋划全局、化解和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作用。

    谈起目前在工作中的阻力,周世良说,作为税务系统内的业务骨干和法律顾问,全面熟练掌握税务方面的业务知识并能在工作中熟练运用是自己的优势,但在法律专业素养和实务方面还有一些差距,成为履职的“短板”。因此他建议,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参加涉税法律专业培训,重点培养立法理念、法治环境、法条应用、法律程序以及执法要点、难点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法律顾问的责任意识,使其更好地在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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