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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职责“警中警”
——追记石家庄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大队长姚志旺

    □ 本报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靳晓明

    “姚志旺热爱他的督察工作,胜过自己的家庭……”8月10日,在石家庄市公安局召开的姚志旺先进事迹座谈会上,姚志旺的妻子赵淑巧眼含热泪追忆丈夫……

    姚志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在石家庄市公安局督察部(后改为督察支队)工作,曾任中队长、副大队长、大队长等职。从事督察工作18年,他用实际行动演绎了不平凡的一生,忠实履行了一名“警中警”的职责。

    每一次涉及“公”字,他都用行动诠释着铁的纪律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与亲朋战友的交流中,凡是涉及“公”字,姚志旺都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铁的纪律。一天,他开自己家的车去看望年迈的父母,刚到家门口,就遇上一名同学。同学开玩笑说:“什么时候用你的警车去兜兜风啊!”他笑着说:“那好办”。第二天,他就开着自己家的车带3名同学到植物园转了一圈。交流中,他说出了自己的要求:公车办公事,私车办私事。

    每一次行使“督察”之责,他总是甘当“啄木鸟”、“保健医”

    “我愿在暴风雨中锻炼自己”。姚志旺对工作兢兢业业,发挥着督察“啄木鸟”和“保健医”的作用。

    2006年3月21日21时,新华交警大队民警在路查酒驾时,遇到喝多酒的张某无理取闹,殴打交警,随后从附近饭店出来的张某的10余名亲属对增援的4名民警也进行了殴打,还叫嚣“警察打人”。姚志旺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疏散群众,将张某等人带到西苑派出所接受调查。为查清是否是交警打人,姚志旺连夜走访周边单位,找到7名目击证人逐一询问,证实交警属正常执法,张某等人酒后滋事,属妨碍执行公务行为。

    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姚志旺作为市公安局“清网办”具体负责人,自5月26日活动启动至12月结束,近7个月的时间里,没有休息过一个假日。他早上7时到单位,22时以后才回家,有时加班到凌晨三四点。此项行动,石家庄市公安局取得了全国36个大城市排名第十一位、全省地市排名第一的好成绩,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2013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活动,姚志旺负责市公安局专项办公室工作。他组织督导组,对新华等4个区县局的案卷进行审核把关,并作为示范和标准,在全市推广。在公安部考评验收中,石家庄市公安局取得99分的优异成绩,被公安部评为成绩突出单位。在省公安厅的考核验收中,石家庄市公安局总体成绩位列全省先进行列。姚志旺在这次专项督察活动中荣立个人二等功。

    每一次在任务面前,他讲得最多的是奉献和担当

    “共产党员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作为党员的姚志旺,不论在哪个岗位上,都无私奉献,敢于担当。

    1987年7月,姚志旺在桥西分局东里派出所当“片儿警”。一天,他接到群众报警:有两人形迹可疑,涉嫌诈骗。他马上带一名警务辅助人员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押上警车带回派出所。经查,该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广西人,流窜各地以兑换外币为饵实施诈骗,两人刚到石家庄就被抓获。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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