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张某来到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兴安派出所报警称:2015年10月份,何某以承包某住宅小区的工程为由让其垫资,其在先后垫资15000元后,发现被骗。
接警后,兴安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工作。民警首先对张某所说的某住宅小区工地进行调查,经了解,该工地已经承包给了两家公司,未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签订宿舍楼的外墙装修合同及协议。民警遂对犯罪嫌疑人何某展开抓捕工作。经过摸排线索,深度研判,发现何某在石家庄周边县活动轨迹。经过各方布控,8月7日,办案民警在平山县某村一工地将何某控制,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讯问。经工作,何某对以假借承包工程为由诈骗他人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
去年10月,何某经人介绍,了解到在高新区某员工宿舍区要对外承包,而何某并未取得工程的承包权,在此过程中,何某打电话谎称承包了一处工程,想让张某入股投资,并承诺挣钱后按利率的四成分钱,为了取得张某信任,何某带张某去工地实地考量一番。张某信以为真,投资10000元,其间,何某又以工程开销大为名让张某又往其银行账号打入5000元,随后何某换掉手机,彻底消失不见了。据何某供述,诈骗得来的钱已被其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郭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