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情同手足的亲兄弟俩,因为家庭琐事闹矛盾并动手打架,打斗中哥哥持砖将弟弟打伤致死,哥哥张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73岁的张某家住魏县农村,前几年在外打工,家里的部分田地由66岁的弟弟耕种。去年回到老家后,张某多次向弟弟要回自己田地近几年的农补款均遭拒绝,便怀恨在心。为此,张某还将弟弟的电动车强行推走。6月22日下午,张某和弟弟在大街上不期而遇,两人便开始吵闹,随后发生打斗。打斗中,冲动至极的张某从地上捡起半块砖头,向弟弟头部一连猛砸数下,直到被人发现后才停止。弟弟被送往医院后因头部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跑回家的张某感觉将弟弟打得很重,难辞其咎,就主动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当日,张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检察官说法:《刑法》中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生命权、健康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侵犯他人健康。本文中张某一时冲动,将自己的亲弟弟打伤致死,属故意伤害案中的最重轻节,应从重处罚。
当检察官提审张某时,张某对打死弟弟的举动痛哭流涕,后悔莫及。假如张某遇事能够冷静和正确处理,假如张某通过村里“两委”来协商解决弟弟不给农补款的事情,假如张某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此事,都不会致使家庭琐事最后演变成“你死我住监,毁了两个家”的下场。
寒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