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力城
徐有功(640—702)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师(今偃师市缑氏镇)人,徐有功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长期在司法任上,是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法的法官、清官。
徐有功在蒲州任司法参军期间,其政绩已十分突出。当地百姓和官吏都称他为“徐无杖。”那么“徐无杖”又是什么意思呢?原来徐有功在蒲州审判所有案犯时,都“力求宽仁,从不轻易动用刑讯,也不轻易判人笞杖刑”,而用传统的仁义道德去教育启迪案犯悔悟自新。为此蒲州百姓和官吏都很受教育和感动,称徐有功为“徐无杖”。在他的感化下蒲州各地民风大改。徐有功3年任满,竟没有一次在审判案犯时用了杖罚的。因而“徐无杖”之名也就越传越响,传到了京城长安。永昌元年(689年)徐有功就被宣诏进京,担任起了司刑寺丞的重要职务。这说明徐有功的升迁,是以他“徐无杖”的显著业绩和才能得到升迁和重用的。
徐有功在司刑寺任职三年,在这三年间他纠正了数百件冤假错案,救活人命数千。三年任满后,被调至秋官(原称刑部),任秋官员外郎,后又升为秋官郎中(从五品),负责复核司刑寺的判决,并能参与大案的审理。徐有功到秋官不久,一天他的顶头上司周兴(也是武则天时有名的酷吏)交给他一份案卷说:“此宗案是原道州刺史旧唐宗室李仁褒兄弟的谋反案,司刑寺已判为谋反罪,你拿去看一看……”徐有功接过案卷细细地看。他看后就对周兴说:“兄弟俩练武比箭怎能定为叛逆谋反,这不是太冤枉人了,应该马上纠正!”周兴却冷冷地一笑:“李仁褒兄弟都是旧唐李氏宗室的人,你知道皇帝最可恨的人是谁?管他们练武也罢、比箭也罢,他们今天动刀动枪比武,明天就会带兵谋反,定他们谋反罪有什么错?不杀他们杀谁?”徐有功严肃地说道:“难道练武比箭就能推论定谋反罪?天理何存,国法何在,难道皇帝就可不凭事实说话?!”两人便争执起来。
武则天对徐有功有欣赏的一面——他忠心守法护法而且很有才干;但她又有讨厌他的一面——他经常出来与她争辩,阻碍她除尽敌对势力的目的。她对徐有功的态度处在这二者的交叉之间。听周兴说要杀他,但她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于是便下诏:“禁止逮捕审讯徐有功,罢免他的官职,削职为民。”徐有功这次与武则天连当面争辩的机会都没有。在家中接旨以后,便被摘去了乌纱帽。
有关徐有功刚正不阿、守法护法的事例很多,他在司法任上约15年,就有三次被控告死罪(其中一次改为流放),而他却泰然不忧;三次被赦也不阿谀奉迎,仍然矢志不渝,二次罢官,复出后仍又一心执法守法,连武则天也被他的忠贞和勇气所折服。他既不为己谋利,也不为君主之私欲所动摇,他守的是公天下之法,无私念之法。公正、忠诚、无私、才干和勇气,是徐有功成为古代最优秀法官的主要原因,因此,受到了历代人民的拥护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