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翟焰魂 李高峰)8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有关情况的督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督查内容和分工。各市和省直各部门要提供贯彻落实《纲要》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七个方面:是否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纲要》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情况;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新举措、新实践、新经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等方面的新举措、新实践、新经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情况;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情况。同时,《通知》对省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纲要》需要提供的四个方面任务完成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了督查方式。此次督查主要采取书面督查和现场调研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好书面督查工作,要求各市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在8月15日前向省法治办报送贯彻落实《纲要》的情况报告,并对报送的程序和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做好现场调研督查工作,省政府拟在8月至9月对各地各部门进行现场督查,由省法治办牵头,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参与,随机抽取若干省政府部门和市政府,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实地考察贯彻落实《纲要》情况。督查的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由省法治办另行通知。
《通知》对抓好落实提出要求。此次督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纲要》明确的:“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要求,高质量完成督查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