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晚10时许,吴桥县交警大队大兴治安检查站民警在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山东牌照小型汽车副驾驶座位、后排座位及后备厢内载有1300条 “南京”品牌香烟,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驾驶员不能出示合法运输卷烟的相关手续,涉嫌非法运输卷烟。 (刘宗涛 节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