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杨相民
前不久,张家口市桥东区一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突发,将小区内8辆汽车不同程度损毁,造成了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保险机构根据保险合约,5个工作日内将赔款分发到位。
此事并非个案。在我省,类似这样的案事件不乏其例。所幸的是,造成的损失均得到了保险机构的及时赔付。患者肇事,保险理赔。此举既缓解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又稀释了受害者愤怒的情绪,避免了演化新的矛盾。
之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引发的矛盾处理起来并不是如此乐观。我省共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5万余人,其中重性精神障碍患者1.9万余人。由于卫生医疗资源不足,一些患者因为看不起病而“散落民间”,屡屡肇事肇祸,成为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隐患。仅去年就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20余起。特别是2014年秦皇岛市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致人死亡案件,造成7死1伤,悲剧极其惨痛,代价极其惨重。
严酷的现实不容回避,如何减少和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怎样有效化解其由此造成的风险成为摆在面前的新课题。
精神障碍患者是易引发公共安全问题的群体,同时也是需要给予特殊关爱的群体。近年来,我省按照公共安全事务公共治理的目标,把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作为防范公共安全风险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推行“以奖代补”政策防控事前风险,另一方面推行“监护人责任险”政策对冲事后风险。
借鉴兄弟省市做法,我省推行“以奖代补”政策。即按照一定条件选定监护人,对精神障碍患者加强监管。同时明确监护人相关责任,对监护人给予经济补助。此举有效调动了监护人的监管积极性,收到了较好效果,使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大大降低。
但是,百密难免一疏。25万人这个庞大的精神障碍患者群体,总有少数患者因为监控疏忽造成肇事肇祸案件,给患者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并且大多数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经济条件差,肇事肇祸案件发生后都面临着“个人赔不起、政府赔不得、不赔不公平”的窘境。
之后,经过调研思考,我省从推行农村治安保险中受到了启发,探索建立了精神障碍患者责任险,为全省所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投保,一旦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受害者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相应赔偿。这样,通过“以奖代补”政策防范了事前风险,通过“监护人责任险”政策对冲了事后风险,形成了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责任的闭合链条。(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