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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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检察院抽丝剥茧
监督一起交通肇事顶罪案

    本报讯 (薛立刚)涿州市检察院干警日前经过仔细审查,抽丝剥茧,监督一起为交通肇事案真凶顶罪案件。目前,顶罪者李某松被检察机关以包庇罪批准逮捕,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真凶李某牛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

    6月23日,涿州市公安局向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李某松。承办检察干警经审查发现此案有多处疑点,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李某松供称其持有两部手机、三个手机号码,但是拨打报警电话的手机不是其本人经常使用的手机号码,且报警的人自称为熊某某。经向检察长汇报后,侦查监督科的两名检察官和市公安局事故科民警立即赶到市看守所提审李某松。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李某松在被羁押7天后终于承认自己是替李某牛顶罪的。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公安民警当晚传唤了李某牛,但其已经潜逃。对此,检察机关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了五点继续侦查意见,主要是围绕案发时知情人取证,调取现场周围监控等。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干警的工作,多人指证驾驶肇事车的实际驾驶人为李某牛。

    经审查查明:6月15日,李某牛驾驶小型轿车沿涿向路行驶至卢家场村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臧某相撞,造成臧某死亡,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历某受伤。李某牛曾故意犯罪,属于累犯,为了逃避司法机关打击,精心策划后让李某松替其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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