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树奇
正值全省检察机关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积极务实作风,将“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向纵深推进之际,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围绕这一话题接受了本刊专访。
记者:我们注意到,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在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这一重要部署方面抓得紧、抓得准、抓得实,及时提出了“以素质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双评机制为驱动、以强化内外监督为支撑”的工作思路,全力推动司法公信建设和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此,请傅检察长谈谈保定市检察机关在提升司法公信方面已有哪些成效性做法?
傅君佳:我们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把素质能力建设作为“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的主线,在教育引导上下功夫。一是深入学习并牢固树立全省检察长会议提出的“八个理念”,以开展“两学一做”、作风整顿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以身边模范标杆激发队伍活力。认真落实《中共保定市委关于向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模范检察官群体”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检察干警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为全市其他单位和部门作出表率。通过领导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全市检察干警学习先进、对标先进,进一步点燃工作激情,把“模范检察官群体”精神更好地体现在服务京津保率先联动发展中、体现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体现在比学赶超争先进位中,实现了服务大局有新作为、连续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检察形象整体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的良好局面。三是以作风建设坚守纪律底线。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作风整顿焕发最佳状态活动,以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全市检察干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同时,重点抓好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管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各项制度规范的落实,真正形成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一旦发现检察干警有法不依、司法不严、办案不规范等严重影响司法公信的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把“双评”机制作为核心驱动,在创新管理上下功夫。“双评”机制,是指案件质量评查与抽样评估工作,这两项机制都是保定检察机关经过实践检验,在实施办案精细化管理、推进基层建设和规范司法行为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是推动司法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的重要途径,也是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主要抓手。一是创新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总结推广我市曲阳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经验做法,在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完善了案件全流程节点监控,实现“月自查、季评查、年终总结”的一案一评制度。充分发挥案评委员会的功能作用,以关键岗位和环节为重点,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及时纠错,促进形成案件质量评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运行,努力把好司法产品的各个质量检查关口。(下转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