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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言无悔
——记卢龙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丽

    □ 本报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杨燕渤 曹燕

    20年,弹指一挥间。对王丽来说,这青春中美好的20年,已让她由一个初出校门的年轻女孩成为一名优秀检察官。她用对公正执法理念的信仰诠释了一名检察官的最高追求,用对群众利益的关切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誓言。

    王丽,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从检20余年,她高质量地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数百件,无一错案。

    1997年10月,王丽从河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卢龙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工作。为尽快进入角色,她专心研读了法学理论知识,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短时间内就熟练地掌握了公诉流程、案卡填录、笔录制作等业务。其间,她还通过了法律本科自学考试和司法考试。

    作为公诉科最年轻的检察官,她勇于承办大案要案,2006年至今的10年间,她累计办理各种刑事案件461件,并无一错案。她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中层干部、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

    优秀检察官的称谓是用汗水和艰辛写就的。2010年春节刚过,卢龙县公安局移送一起4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件,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检察长指定案件由王丽办理。通过阅卷,她发现该案是利用网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件,存在证据不容易固定等特点。

    为了夯实固定证据,王丽先后两次驱车4000多公里到辽宁、吉林、山东、河南、山西的11个市县进行调查取证。顶着炎炎夏日,她白天取证,晚上赶路。前后21天,王丽和同事调取证据248份,固定损失121万余元。为了掌握网络犯罪的特点,她又到公安部网监局进行了相关咨询,坚定了指控犯罪的信心。案件公诉到法院后,13个小时的庭审,面对被告人的百般抵赖和来自北京、辽宁多名律师的唇枪舌剑,王丽沉着应对,不卑不亢,用事实和证据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最终法院对4被告人依法做出了有罪判决。

    基层检察院承办的案件中,很多都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2009年,王丽接办了这样一起案件:某村党支部书记勾某,擅自在本村和其他两村交界的耕地上非法采矿,形成了一个面积达20多亩、深几十米的采坑。群众积怨很大。邻村的村民因此常年进省赴京上访,省联合接访中心对案件进行了督办,县里成立专案组限期结案。

    作为专案组成员,王丽通过梳理案情意识到此案存在两大难题:一是勾某在当地有一定的势力,导致被占用耕地的农户不愿出证,不敢出证;二是该矿是在他人开采一部分后由勾某购买来继续开采的,二人先后开采的面积不好确定。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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